確定電能質量治理設備容量的原則
21ic智能電網:無功補償設備的選型原則
本文引用地址:http://cafeforensic.com/article/201100.htm對于新規(guī)劃的用電項目,無功補償容量一般根據變壓器容量確定,通常定為變壓器容量的30%。對于已經使用的用電項目,追加無功補償設時,可以按上述原則配備變壓器容量的30%,也可以根據實測的無功功率配備。
有源電力濾波器的選型原則
由于有源電力濾波器的使用尚不普遍,目前大多是對已經投運的用電項目根據實測數據進行容量配備。比如某處負荷最大電流約500安,最大諧波畸變率約15%,500×15%=75安,那么可以配備一臺75安的有源電力濾波器。而通常在選擇容量時,根據實測結果還要考慮10%~15%的裕量,比如75×1.15=86.25安,那么可以選擇100安容量的有源電力濾波器,或者仍選擇75安,但諧波治理效果稍微差些,這樣可以給用戶節(jié)約投資。
如果有新規(guī)劃的用電項目需要配備有源電力濾波器,那么必須了解清楚未來的負荷主要是哪些設備、容量多大,有源電力濾波器廠家會充分考慮這些設備的特性,估算出其諧波含量,配備合適容量的有源電力濾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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