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積弊難除 根本原因何在?
《國家電網公司促進新能源發(fā)展白皮書(2016)》3月11日在京發(fā)布。白皮書就公眾關注的一個時期以來部分地區(qū)出現的棄風棄光現象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新能源開發(fā)與市場不匹配、跨省跨區(qū)輸電通道不足、電源結構不合理、政策機制不健全。
本文引用地址:http://cafeforensic.com/article/201603/288316.htm白皮書顯示,我國新能源裝機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qū),而用電負荷集中在東中部地區(qū)。受經濟發(fā)展水平影響,“三北”地區(qū)負荷需求小,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容量有限。加之近年來,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持續(xù)快速增長,總體呈現電力供大于求局面。目前,全國新能源裝機占最高用電負荷和總裝機的比例分別為21%、11%,而新能源集中開發(fā)地區(qū)遠高于全國水平:蒙東分別為171%、35%,甘肅分別為143%、40%。導致部分地區(qū)消納空間不足。
現有輸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只有1400萬千瓦,占新能源裝機比重不足10%。“三北”地區(qū)7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目前僅建成了±800千伏哈密-鄭州特高壓直流工程。±800千伏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準開工,計劃2017年投產,比酒泉風電基地建設滯后2-3年??缡】鐓^(qū)輸電通道不足,難以實現在更大范圍消納新能源。
我國“三北”地區(qū)火電占比達到70%,而抽蓄、燃氣等靈活調節(jié)電源比重不足4%,東北僅為1.5%。東北地區(qū)火電機組中,供熱機組占比高,吉林供熱機組比例達到78%,冬季采暖季,保供熱和新能源消納的矛盾非常突出。據統計,2015年67%的棄風發(fā)生在供暖期,低谷棄風電量又占總棄風的80%。電源結構不合理,系統調峰能力嚴重不足。
我國電力長期以來按省域平衡,跨省跨區(qū)輸送需要國家層面規(guī)劃明確。大型水電基地(如三峽)一般在建設之初就明確了外送方向和消納份額,保障了電能的消納。但目前我國缺乏針對大型新能源基地消納送出的規(guī)劃,也尚未建立促進跨省跨區(qū)消納新能源的市場化機制。在目前用電需求不足,裝機過剩的情況下,各省消納外省新能源的意愿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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