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與大唐成立合資公司獲批 回顧那些“在華代理人”鬧劇
去年5月26日,大唐電信發(fā)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聯芯科技將與高通合作,成立合資公司瓴盛科技,瓴盛科技的業(yè)務將聚焦低端手機芯片市場。在這則消息傳出后,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所長葉甜春在其微信上做出評論:“合資定位竟然是低端,這是引狼入室打亂仗。目標恐怕不是聯發(fā)科而是展訊。國字號資本不應該干這事?!?/p>本文引用地址:http://cafeforensic.com/article/201805/379571.htm
而近日,據《華爾街日報》的消息,高通與大唐電信的子公司聯芯科技組建合資公司的事情已經被批準了。
《華爾街日報》報道截圖
消息發(fā)出時,紫光集團董事長趙偉國就在朋友圈做出了尖銳的評論:
根據實際情況來看,聯芯與高通合資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的現實看,本次合資極有可能使瓴盛科技成為高通的代理人。
眾所周知,高通的主營業(yè)務主要為芯片業(yè)務和專利授權業(yè)務。其中高通的專利授權業(yè)務一度非常霸道,比如廣為人知的“專利反授權”和“高通稅”,而這也是發(fā)改委對高通開出巨額罰金的原因之一。高通過去之所以如此霸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具有較高含金量的通信專利。
而本次大唐聯芯與高通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基本上就只涉及高通芯片業(yè)務中的低端手機芯片部分。換言之,瓴盛科技很難獲得高通的通信專利,更不可能形成通信技術的研發(fā)能力,去爭奪通信標準制定的話語權。
從高通自身利益考慮,由于美國政府限制,以及從之前AMD、IBM、VIA合資或合資的實踐上看,瓴盛科技是很難從高通手中獲得國內公司所沒有的技術,而且很難形成自己的設計能力。
評論